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中国古代建筑观览之斗拱

来源:晋祠 时间:2024/8/26

斗拱是我国木构架建筑特有的结构件,由方形的斗、升和矩形的拱、斜的昂等组成。在结构上挑出承重,并将屋面的大面积荷载经斗拱传递到柱上。它有一定的装饰作用,又是建筑屋顶和屋身立面上的过渡。此外,还作为封建社会中森严等级制度的象征和重要建筑的尺度衡量标准。

斗拱一般使用在高级的官式建筑中,大体可分为外檐斗拱和内檐斗拱二类。从具体部位又分为柱头斗拱(宋称柱头铺作,清称柱头科),柱间斗拱(宋称补间铺作,清称平身科),转角斗拱(宋称角铺作,清称角科),另外还有平坐斗拱和支承在檀杭之间的斗拱等。这里所谓的铺作(或科),是指一组斗拱(宋称一朵,清称一攒)而言。

斗拱的最早形象见于周代铜器(如“令毁”器足上的斗、铜器表面的建筑纹刻等),汉代的画象砖石、壁画建筑明器及记载中有关斗拱的资料也不少,而石阙、石墓中的实物虽是仿木的作品,但在很大程度上还保存了木制斗拱的原来风貌。由这些资料来看,当时斗拱的形式已经很多,有一斗二升、一斗三升、一斗四升等;有单层拱、多层拱、拱头有直截、折线、曲线、龙首翼身的;斗有平盘式、槽口式的。这些都表明当时是处于一个百花齐放的发展阶段,虽然还没有完全成熟,但其基本特点已经形成并对后来进一步发展完善起了很大作用。

唐代是我国斗拱发展的又一重要阶段,根据山西五台山南禅寺和佛光寺大殿以及其他有关资料,使我们知道当时的柱头铺作已相当完善并使用了昆、总的形制和后代相差不远。但补间铺作仍较简单,基本保留了两汉、南北朝以来的人字拱、斗子蜀柱和一头三升的做法,也就是将它仍作为阑额与柱头杭间的支承。有的虽然出跳,但跳数较少,出檐重量的大部分还是由柱头上的斗拱来担负。由此可见唐代柱头铺作的雄大,主要是由这样的结构条件来决定。

斗拱爱展到宋代可认为是已经成熟,如转角铺作已经完善;补间铺作和柱头铺作的尺度和形式已经统一,在结构上的作用也发挥得较为充分;内檐斗拱出现了上昂构件;规定了材的等级,并把它和契作为建筑尺度的计量标准等等。这些成就在许多宋代建筑遗物和总结当时北方官式建筑经验的《营造法式》中,都得到了很好的说明。

辽、金继承了唐、宋的形制,但又有若干变化,如在补间中使用45°和60°斜拱斜昂等。元代起斗拱尺度渐小,真昂不多。明、清时斗拱尺度更小,柱头科和平身科尺度已有差别,后者攒数由宋代的一至二增加到四至八攒,而且都用假昂。

柱头辅作与竹子的比例:汉1/2,唐1/3-1/4,宋1/4,元1/4.5-1/5,明1/6,清1/7。

(一)斗、升

位于一组斗拱最下的构件是坐斗(又叫大斗,宋称栌斗),有时也可单独使用、位于挑出的翘(宋称华拱或卷头)头上的叫十八斗(宋称交互斗)。位于横拱二端上的叫三才升(宋称散斗)。位于翘与横拱等交叉中心上的叫槽升子(宋称齐心斗)。它们的外观都差不多,只是形体有大有小开槽口有四面和两面的区别。坐斗正面的槽口叫斗口,在清代作为衡量建筑尺度的标准。斗口两侧凸起部分叫斗耳,斗口下平直部分叫斗腰(宋称斗平),下面倾斜部分叫斗底(宋称斗歆)。没有斗耳的叫平盘斗,常用于角科上。

汉代栌斗体表较太,平面均为方形或矩形,已有平盘斗和槽口斗,斗欹也有直线和内曲的二种,但斗欹和斗身(斗平加斗耳)的高度还没有固定比例。南北朝至唐都用方斗,至宋代又出现圆形多瓣形、讹角斗等多种形式。以后基本用方斗。

升一般为矩形平面。其斗耳、斗平、斗欹的高度比在宋代已规定为4:2:4,后来大多沿用此制。

(二)拱

是置于坐斗口内或跳头上的短横木。现存遗物以汉代为最早,已有矩形、曲线和折线的拱,此外还有曲线与折线混合组成的。大概到了唐代才统一式样。宋代对各种拱的长度、卷杀等已有详细规定,而且规定了拱、昂等构件的用材制度。并将“材”的高度划分为15分°,宽度为10分°,作为建筑尺度的衡量标准。再以上下拱间距离称为“契”,高6分°、宽4分°,单材上加契谓之“足材”高21分°,如华拱、耍头等构件用之。

宋《营造法式》中按建筑等级,将材分为八等:

一等材:高9寸厚6寸,用于九间或十一间大殿。

二等材:高8.25寸厚5.5寸,用于五间或七间大殿。

三等材:高7.5寸厚5寸,用于三间或五间殿、七间厅堂。

四等材:高7.2寸厚4.8寸,用于三间殿、五间厅堂。

五等材:高6.6寸厚4.4寸,用于三间小殿、三间大厅堂。

六等材:高6寸厚4寸,用于亭榭或小厅堂。

七等材:高5.25寸厚3.5寸,用于小殿或亭榭。

八等材:高4.5寸厚3寸,用于殿内藻井或小亭榭用斗拱者。

清式按坐斗斗口宽度为标准,分为十一等。斗拱用材总的趋势是由大变小。如七开间的佛光寺大殿用材为30×20.5厘米,五间的宋、辽、金殿用材多为24×18厘米左右,元永乐宫重阳殿用材为18×12.5厘米,明智化寺万佛阁用材为11.5×7.5厘米,而清太和殿用材仅12.6×9厘米。

拱的名称亦依部位而不同。凡是向内外出跳的拱,清式叫翘(宋称华拱或卷头),跳头上第一层横拱叫瓜拱(宋称瓜子拱),第二层叫万拱(宋称慢拱)。最外跳在挑檐檩下的、最内跳在天花枋下的叫厢拱(宋称令拱)。出坐斗左右的第一层横拱叫正心瓜拱(宋称泥道拱),第二层叫正心万拱(宋称慢拱)。

在坐斗口内或跳头上只置一层拱的叫单拱,二层拱的叫重拱(汉明器、画景石有三重以上的)。跳头上置横拱的叫计心造,不置的叫偷心造。唐、未建筑斗拱常用偷心,金、元以后多用重拱计心。

拱头卷杀在汉代有垂直截割、曲线。折线等。唐代南禅寺大殿拱头已有三瓣内,佛光寺的则较圆和而分瓣不明显。宋《营造法式》规定拱头均为折线,令拱五瓣,其他各拱均四瓣。但实际上各地做法不同,如南方建筑一般均用三瓣。

拱长在《营造法式》为:华拱(足材)长72分°,丁头拱(尼材)长33分°,瓜子拱长62分°,令拱长72分°,慢拱长92分°。

(三)昂

是斗拱中斜置的构件,起杠杆作用。又有上昂与下昂之分,其中以下昂使用为多。上昂仅用于室内、平坐斗拱或斗拱里跳之上。

汉代建筑中还未发现此项构件,唐佛光寺大殿柱头铺作中的批竹昂是现知最早的实例。它的后尾延伸至平暗(天花)以上的草栿之下,但补间铺作中尚未使用。宋柱头铺作亦有这种做法,唯昂尾稍短,如太原晋祠圣母殿上檐斗拱,而下檐则用了昂式华拱,是假昂的一种。此外,也有施插昂的,如河南登封少林寺初祖庵。补间铺作多用真昂,昂尾斜上,托于下平等下。上昂始于宋代建筑的内槽铺作,下端撑在柱头枋处,上端托在内跳令拱之下。如江苏苏州玄妙观三清殿所见,元以后柱头铺作不用真昂。至清代,带下昂的平身科又有转化为溜金斗拱的做法,原来斜昂的结构作用已丧失殆尽。

宋代用批竹昂或琴面昂,元、明的琴面昂咀较厚。象鼻昂始见于元,盛标于明清。至于镂空的雕花昂,更是末期片面强调装饰的产物。

翘或昂自坐斗出跳的跳数,清代称为踩(宋称铺作),出一跳叫三踩(宋称四铺作),出两跳叫五踩(宋称五铺作),一般建筑(牌楼除外)不超过九踩(七铺作)。出跳长度宋规定每跳出二材高(30分°),或每跳递增、递减。清规定均为三斗口(30分°),谓之一曳架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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